[摘要] 4月27日上午10点,针对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枣庄市住建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城建档案馆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枣庄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4月27日上午10点,针对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枣庄市住建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城建档案馆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枣庄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1 杜绝“马路拉链”新建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
会上,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陈娅莉介绍,据了解,《办法》是针对枣庄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制定的市政府规章,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称为城市的“生命线”。
在近两年的市区地下管线普查中,地下管线的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地下管线管理涉及部门和单位多,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难以形成管理合力;工程档案信息归集率还不高,尚未建立起地下管线信息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影响了地下管线普查数据库的准确性等。
为此,《办法》重点围绕理顺地下管线管理体制,科学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解决马路“拉链”、提高档案信息归集率等突出问题。特别是针对道路无序开挖情况,《办法》也做出明确规定,表示未列入地下管线年度综合建设计划的,不得开工建设。
同时,枣庄市城建档案馆馆长钟家勇也表示,之所以会出现“马路拉链”现象,主要是源于两个“不同步”:一是城市地下管线与道路建设不同步;二是各种管线敷设不同步。
为了解决城市道路重复开挖问题,除了未列入地下管线年度综合建设计划的不得开工建设外,特殊情况不能同步建设的,将会予预留相应位置,力争从源头上制止无序开挖。
对于新建、扩建、改建的道路交付使用5年内、大修的道路竣工后3年内的道路,不得开挖敷设地下管线。因特殊情况需要占压、开挖城市道路的地下管线工程,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1 “十三五”期间计划建地下综合管廊35公里
近年来,枣庄不断加大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力度,普查地下管线信息约7900公里,摸清了全市城市地下管线的家底,实施了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编制了各项专项规划。市政府也已印发了《关于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十三五”期间全市计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35公里。
会上,在介绍枣庄市城区地下管线管理状况时,陈娅莉说,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办法》的出台,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已经被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明确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和各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各管线管理使用单位的职责和具体事宜,破解了地下管线一直以来“职责不清”、“多头管理”的局面。
枣庄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广忠介绍,凡是存在擅自变更、迁移或者废弃地下管线;危及地下管线安全或者妨碍地下管线正常运行的,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未按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变化信息,或者未移交相关资料;
建设单位未向规划、设计、施工单位提供准确、完整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建设过程中发现未查明的地下管线,未及时报告;未按照要求设置相关标识或者辅助探测装置;未经测绘将地下管线覆土等情况的,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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